你见过胆子这么大的犯罪团伙吗?上亿非法收入,给保护伞的保护费拢共才不到两万?说出来谁听都得以为看错数字,可这事就实实在在发生在十多年前的重庆,主谋还是一个靠着关系盘踞十几年的女人,这起案子放到现在说,依旧让人后背发寒。 这个女人叫王紫绮,网上一直传她是原重庆涉黑官员文强的情妇,靠着这层关系在重庆做起了见不得光的色情生意。她不搞小打小闹,愣是把这个违法生意做成了横跨当地的黑色地下帝国,前后组织过两千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,捞钱超过一个亿。一审给她定了五项罪名,随便拎出来一项都够重判,五项全占,这么多年都很少见。 最离谱的就是保护伞收的钱,给她当保护伞的是当时重庆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,前后当了三年多,收的钱拢共才一万九。这一万九什么概念?连王紫绮团伙赚的钱的零头都不到,就换来了三年的通风报信,每次检查提前漏消息,老百姓的举报全石沉大海。多少人看到这个数第一反应都是揉眼睛,一万九就能护住一个敛财上亿的犯罪团伙,说出去谁不震惊。 2009年重庆警方端掉了这个让人倒吸凉气的涉黑团伙,主犯就是王紫绮。她一直用美容院、茶楼、宾馆当幌子,背地里干组织卖淫的勾当,这个犯罪网一铺就是十五年,不少受害者被暴力控制,甚至落下了终身残疾。最早从1994年开始,她的团伙越做越大,最有名的就是重庆渝中区的那个亮点茶楼,整个团伙涉案的有75个人,当时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就有八千多万,非法收入加起来有一个多亿。 她们骗女人的路子太缺德了,专门去劳务市场,打着招工的旗号骗外地来务工的女人,骗到地方就扣身份证。然后从人身、精神到经济三面拿捏你,说出去败坏名声,还要伤害家人,赚的钱也全部扣着不让走。管这些女人的方式简直是法西斯那一套,不让跟家里联系,吃住统一接送,还专门训练怎么躲公安机关的检查。 每天都给你派够卖淫的任务,完不成不管你是来例假还是刚打完胎,都不能歇着。完不成任务直接当众毒打,完了关黑屋断食好几天,根本不把人当人看。有个叫陈红的受害者,当年被骗进去之后不愿意屈服,翻窗逃跑的时候摔成了高位截瘫。 就这,王紫绮他们怕事情败露,居然把陈红非法拘禁了整整六年,不让她跟外界有任何联系。一直到2009年案子破了,警察才把她救出来,加上另一个跳楼致残的受害者,两个人总共才拿到八十多万的赔偿。这个案子里,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其实不是王紫绮团伙的残暴,而是保护伞带来的漏洞。 陈涛从2005年2月到2008年9月,前后八次收王紫绮的钱,加起来刚好一万九。他拿了这点钱,就要每次查处之前给王紫绮透消息。这钱对赚上亿的王紫绮来说真的不值一提,可带来的危害根本不是钱能算的。一次通风报信,就能让罪犯提前转移,证据提前销毁,受害者提前被藏起来,求救根本传不出去。 网上一直说王紫绮是文强的情妇,把所有锅都推给这个已经落网的大官,可实际上真正收了钱给她透消息的是陈涛。真要是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所谓的更大后台,反而模糊了陈涛自己的违法行为,也找不到真正的制度漏洞在哪。一个治安总队的副总队长,三年多时间,收了一万九就能让犯罪团伙反复躲开检查,说明问题不只是某个人贪腐。 这说明当时执法信息的管理和制衡,就有能被人钻的空子,这个口子才是最可怕的。就是因为有这个口子,陈红被关了六年都没人能发现,所有的求救信号都被硬生生截断了。2010年8月,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王紫绮五项罪名成立,直接判了死刑。 二审维持了原判,2011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,王紫绮被执行了死刑。她也是我国第一个因为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。法院认定她强迫卖淫导致两个人重伤,五个轻伤七个轻微伤,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,要对所有罪行负责。 可就算判决书已经落定,案子还有遗憾,至今还有七个受害妇女下落不明,警方还一直在找。一个犯罪团伙,毁了两千多女孩的人生,法律能定罪犯的罪,能算出八十多万的赔偿,却找不回这七个女孩的下落,也补不了受害者一辈子的伤。 现在很多人提起这个案子,只拿女黑老大当猎奇八卦说,这根本不对。这个案子真正该记住的,是这个犯罪团伙整整转了十五年,到底靠的是什么。一边是底层出来打工的女孩没信息没出路,很容易就被骗进去,逃都逃不出来。 另一边就是执法的空子能这么低成本就买到,随便给点钱就能把举报压下来,把检查的消息漏出去。打掉王紫绮和陈涛当然是必须的,但要想再也没有下一个亮点茶楼,就得把这些空子补上。得让招工骗人的把戏早早就被发现,得让每一封举报都能落到实处,得让受害者求救的声音,真的能传到能救她们的人耳朵里。 参考资料:中国法院网 重庆涉黑女老板王紫绮一审被判死刑 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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